上課須知

正規班上課須知

1、上課時間:每節課50分鐘,課間休息10分鐘。

2、遲到:學生上課遲到逾25分鐘者,當節以缺課論,不列入出席時數。

3、停課:若遇颱風、地震、天然災害、空襲警報等人力無法控制之事件時,本中心將依據桃園市政府指示停課,不另行補課。

4、學員如有任何學籍變更之情事(如:未報到、休退學、退費等), 本中心將通知相關單位(如:教育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內政部移民署)。

5、學員於上課第一週若覺得程度不符,可向授課教師提出轉班申請,經教師同意後始得轉班,入學後限轉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