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華語獎學金
HUAYU ENRICHMENT SCHOLARSHIP
(HES)

1、獎助項目:

(一) 每月獎學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二) 獎助期限:共分成暑期班(2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或一年期。除暑期班外,原則上受獎期間為當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2、申請人資格:

年滿十八歲,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外國籍人士。但具下列資格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 具僑生身分或持有中華民國護照。
(二) 現已在臺研習華語文或曾在臺修讀學位課程。
(三) 曾受領本獎學金或臺灣獎學金。
(四) 在臺研習期間同時為我國各大學校院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五)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獎補助金。

3、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依駐外館處公告之簡章(通常為每年一月、二月公告),於報名截止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向其所屬國籍住、居所地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表格範例如附件一;駐外館處可參考自行訂定)。
(二)護照或足資證明所屬國籍之其他文件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影本。
(四)已向華語中心提出申請之證件影本(例如入學申請表影本等)。
(五)駐外館處所規定之其他文件。

4 、詳情請上:

https://taiwanscholarship.moe.gov.tw/web/pages.aspx

臺灣獎學金
Taiwan Scholarship

1、獎助項目:

(一) 受獎學生於先修華語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二) 受獎學生於學位學程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三萬元。
(三) 受獎學生須自付在臺所有費用,本部不再提供其他津貼補助。
(四) 本部提供每位受獎生來臺及返國最直接航程單程經濟艙機票各乙張。
(五) 獎助期限:
  • 大學部:四年;碩士班:二年;博士班:四年。
  • 先修語文課程最長受獎期限為一年。
  • 總受獎期限:曾受領本獎學金者,得於受獎期限屆滿後,以就讀下一級學位資格申請本獎學金,每名受獎人受領本獎學金總期限,最長為五年。

2、申請人資格:

(一)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之外國籍人士。
(二) 未具我國國籍。
(三) 未具我國僑生身分。
(四) 未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同等級學位課程。
(五) 受獎期間非為我國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六) 未曾被我國政府機關或相關機構註銷獎學金資格。

3、其他說明:

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網址:https://taiwanscholarship.moe.gov.tw
外交部網址:http://tafs.mofa.gov.tw/SchDetailed.aspx?loc=tw&ItemId=2
聯絡人:魏雅君(Miss Wei, Ya Chun)
電話:886 (2) 2882-4564 #2396~2399
傳真:886-2-2236-8593
電子信箱:taiwanscholarship@mail.moe.gov.tw

4、詳情請上:

https://taiwanscholarship.moe.gov.tw/web/pages.aspx